审判委员会是审判业务方面的决策机构,指导和监督全院审判工作。主要负责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总结审判经验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依法实行回避制度。
审判委员会的会议由法院常务副院长主持,成员由常务副院长1人,副院长、庭长、资深审判员6人组成。
高 岐,梨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1964年出生,研究生法学硕士,四级高级法官。
郭兰君,梨树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法律专业,四级高级法官。
于广胜,梨树区人民法院民事一审判庭庭长,审委会委员,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法律专业,四级高级法官。
卜奎林,梨树区人民法院民事二审判庭庭长,审委会委员,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法律专业,四级高级法官。
王宪红,梨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委会委员,1969年出生,大学本科法律专业,一级法官。
张伟才,梨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审委会委员,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法律专业,一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