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4日,对于已身陷囹圄的被告人李家昌(化名)来说,是他一生中刻骨铭心的日子。就是这天晚上,一个罪恶的念头让他实施了一场犯罪,本来是想占人便宜,结果倒搭进19000块钱,除了补偿了人家的精神损失外,还被梨树区法院判了三年刑,他怎么也没想到,为满足一时的欲望竟然付出这么惨重的代价!
那是2015年5月14日的深夜,大约23时许,被告人李家昌酒后来到梨树区双胜村居民张晓琴(化名)家,翻过杖子进入院内,因未见张小琴的丈夫上班骑的三轮车,便断定屋里肯定只有张晓琴一个人。见房门没锁随即进入屋内。这时,张小琴正在熟睡,李家昌便脱光自己的衣服,上床抠摸张小琴的阴部、乳房。张小琴惊醒后,明确表示拒绝并反抗,李家昌便强行将其按在床上,欲与其发生关系,后因其生殖器不能勃起及张晓琴的反抗而未能得逞,李家昌这才离开回家。案发后,被告人李家昌经济补偿被害人张小琴人民币19000元。近日,梨树区法院以其犯强奸罪做出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