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拒不赡养老母,法院对其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2-06-19 09:09:42


    6月8日,梨树区法院执结了一位80岁老人张某申请执行女儿李某给付赡养的案件。

    张某只有一个女儿李某,因李某拒绝赡养目前,母亲将女儿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李某每月给付母亲300元生活费。因李某拒绝履行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查明李某已在其母亲起诉她时与丈夫在民政部门办理了假离婚手续,并四处躲藏,逃避执行,白天不见人,晚上仍与其前夫一起居住。6月8日,执行人员晚上来到被被执行人住处,在屋外听见屋内有男女说话的声音,敲开门进屋却发现李某的前夫一人在屋,办案人员感觉不对,佯装离开之后又返回,又听到屋里说话的声音,再次敲门进屋,经仔细查找,最终在床垫下发现了趴着的李某。执行人员将李某带到了法院,经耐心细致的做其思想工作,李某最终承认了错误,并主动履行了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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