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法院“谈话制度”成为干警“减压阀”

发布时间:2012-06-08 09:25:32


    梨树区法院推出“谈话制度”,院长与庭、科长之间,干警与干警之间,为交流思想,消除误解和学习业务进行广泛的谈话,大家相互尊重,推心置腹,诚心诚意,在轻松、愉快、融洽、友善的气氛中,以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沟通情感、消除矛盾的目的,干警们风趣的将相互之间的谈话称为“话疗”。

    由于审判工作案件多、任务重,干警心态、情绪得不到合理的“压力释放”,给审判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院党组及时了解这一情况,今年3月,首推“谈话”制度,明确规定院长每年内对全院干警谈话一次,分管副院长每年内对分管庭、科室干警谈话一次,庭、科长每年内对本部门干警谈话不得少于二次。规定对岗位调动、职务任免的,家庭矛盾、生活困难的,工作失误、违法违纪的,长期在外公出、学习的,外借和新调入法院工作的等五种情形,院、庭领导必须及时主动找干警谈话。

    推行“谈话”制度后,院长马宝君利用三个多月的时间,先后与30多名干警谈心,交流思想、沟通感情,使干警心理得到疏导,压力得到释放,心情为之舒畅,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干警们以“快乐工作每一天”的心境,逐渐养成自尊自信、敢于担当、团结向上的职业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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