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为民是永恒的追求

——2012年“弘扬鸡西人精神、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演讲

  发布时间:2012-06-05 14:09:04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下午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执法为民是永恒的追求》,今天能有幸站在这里,借助这个平台,述说一段我对法官这个职业的情怀和感悟。在梨树法院工作的几年中,身边有太多的榜样值得我学习,有太多的先进让我受到激励,其中刑庭庭长陈希文同志就是我心中“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楷模。下面,我要说的就是他在审判岗位上实现“二个追求、三个提升”的业绩。

    追求个人高素质,是他始终坚持不懈的目标。

    陈希文同志考入梨树法院至今已有18年,从进入法院那一刻起,他就深知知识的重要,更懂得光喊革命口号,没有焦炭和氧气是换不来钢花四溅铁水奔流的道理。为了做一名合格的职业法官,他暗下决心,刻苦自学法律专业知识,钻研审判业务,加强自身知识修养,并将所学的知识灵活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他学习的毅力是惊人的,他付出的辛苦也是超常的,汗水为他换来一个又一个令人欣喜的收获。1999年,他学完了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的全部课程。2000年至2004年,他又参加法律自学考试,获得了黑龙江大学法律本科学历,并取得了法律学士学位。2008年他又以405分的好成绩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2003年至2011年市中院组织的历次“大练兵、大竞赛”活动中,他两次获得刑事组的第一名、四次获得第二名、一次获得优胜奖,并被市中院授予“名牌法官”荣誉称号。在累累的硕果面前,他永不满足。“法官只有高素质,才能办出高质量案件”,这就是他心中永恒的目标。

    追求队伍高水平,是他始终奋发进取的目标。

    陈希文同志常说,打铁先要自身硬,自己有过硬的本领,才能带好兵、育好人。他不仅注重自身学习,而且还鼓励创造条件,让全庭干警都参加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大练兵、大竞赛”活动,在他的积极带动下,全庭干警感受到因不学习而产生的危机,同时也感受到因学习而出现的希望。他的言传身教,使全庭干警受益匪浅。榜样的示范和人格的力量,无时无刻不催人奋进。几年来,陈希文同志就是这样带领全庭干警通过了学历达标、资格达标和水平达标。全庭干警都达到了法律本科学历,办案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一直居于全市法院先进行列。近十年来,从刑庭培养和锻炼出来走上本院庭科长岗位的有3人,为其他司法部门输送优秀人才2人。勤奋、敬业一直是梨树法院刑庭的传统,在他们的身上得到了很好的传承和发扬。

    办案精益求精,实现案件质量不断提升。

    一件精美的艺术品能够历经多年不朽,是因为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而成为“经典”;一个案件经过多少次检验而不能被推翻,是缘于质量过关而成为“铁案”。陈希文同志历来将案件质量视为生命,深谙“经典”与“铁案”的关系,“铁案”意识已经深深地铭刻于他的脑海。多年的办案经验,使他总结出自己的办案技巧和办案方式。在办案过程中,他坚持“四个并重”即“实体和程序并重、刑事和附带民事并重、打击和保护并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重”,他严把“四关”,即“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量刑关”。这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被市中院得到推广并予以肯定。十多年来,刑事案件质量连续实现“三少二无”的良好局面,他本人也多次被评为市级优秀法官、“学创”标兵,并荣获个人三等功两次等。

    办案忠诚为民,实现社会效果的不断提升。

    法律是无情的,做为人民法官,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不能徇私枉法,然而经过陈希文同志所办的案件,在处处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的同时,却带有和风细雨般的人性化,他常说:“执法虽然是制裁违法,打击犯罪,但更重要的是要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案件办得公正了,人民群众才能满意,社会才能稳定和谐,这就是我们社会所需要的效果”。在审理被告人扈玉发交通肇事案件时,被害人和被告人都是碱场矿工人,当时碱场矿已经拖欠职工工资累计达60多个月,职工生活极其困难,被告人根本无力赔偿。陈希文同志得知这个情况后,主动找到矿领导做工作,最后碱场矿同意用拖欠被告人的工资赔偿被害人家属,使这起赔偿无望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在审理被告人张军、王相斌非法采矿导致一所幼儿园坍塌的案件时,陈希文同志积极为被害人着想,多次到看守所做两名被告人的思想工作,讲明赔偿与否的利害关系,并先后两次为双方当事人主持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赔偿被害人40余万,使被害人的经济利益很快得以实现。

    办案公正廉洁,实现阳光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法官对法律忠不忠诚,主要是能不能做到廉洁,陈希文同志每次坐在审判台上,都感到有一种压力,有一种责任,想得最多的就是被害人那急需实现的诉求,急待解决的困境和急需整治的犯罪行为。因而廉洁从业,公正执法成了时刻警示他的格言。在审理被告人王海涛交通肇事案时,因被告人家住佳木斯,被害人家是梨树的,便担心该案立案后存在地方保护问题,便到法院刑庭送上了1万元钱,当即被陈希文同志拒绝,他说:“我们是依据法律办案,与当事人家住哪里没有关系,只要你的权益正当,我们一定能给你讨回公道。”最后,经过他认真地审理和调解,使该案得到了公正的处理。多年来,类似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不能一一列举。在众多的当事人心中,他是公认的好法官,赞叹之言在当事人互相传递,在刑庭收到锦旗上、感谢信中早已铭记他的名字¨¨¨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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