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法院强化“执行和解”

发布时间:2012-06-04 08:39:25


    梨树区法院执行局利用各种执行方式和途径,积极疏导协调和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自动履行,尽可能使当事人之间少一些抵触和反感,多一些理解与宽容。在强化执行和解工作中,做到“三坚持”。坚持“信息整合”,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员将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情况记录在案,并将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债权债务等情况予以核实记录,对当事人的情况掌握做到详实具体;坚持“阳光执行”,针对具体案情,邀请人大、社区、房产等部门和人员参与执行,对有信访和矛盾可能激化的案件,执行员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及时制定应急预案,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三是坚持“思想疏导”,执行人员在执行的各个环节,有针对性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化解矛盾,促其“执行和解”。通过强化“执行和解”工作,使案件执结率得到提升,化解了当事人的抵触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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