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作为一种普遍的融资手段,对于推动经济发展、满足个人和企业资金需求具有重要作用。近日,梨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银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化解了双方矛盾,有效的维护了金融市场的秩序。
基本案情:牟某某与阚某某夫妇于2014年7月因购房与某银行签订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发放借款270,000.00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贷款发放后,牟某某与阚某某夫妇多次逾期还款,后又以种种理由拒绝还款,欠贷款本息共计186,655.45元。对于牟某某与阚某某夫妇的违约行为,某银行多次电话催收,均以无能力还款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为此,某银行将牟某某与阚某某夫妇及担保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立即还清本息的同时解除贷款合同。牟某某与阚某某夫妇接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后,对某银行诉讼请求的利息计算方法提出了异议,认为利息过高,远远超过了双方合同约定,不同意按某银行的计算方式计算,并且主张合同有效期内银行无权要求解除合同。承办法官对案件背景、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双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并对某银行的利息计算方法进行了核对。通过深入细致的了解,承办法官本着化解双方矛盾,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态度,在调解过程中,将本案的事实层层分析,并针对合同中关于利息计算方法的约定,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引导双方进行和解,在承办法官的积极推动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牟某某与阚某某夫妇同意立即偿还贷款本息,同时解除贷款合同。
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及时化解了双方的矛盾,也为今后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借鉴。随着金融借贷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产品的日益丰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将更加复杂多样。梨树法院将持续加强金融法治建设,提高审判能力和水平,公正高效地审理每一起案件,为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