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回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梨树区人民法院以“雷霆 2024·煤城风暴”之“谷雨”行动为抓手开展了一批涉民生案件强制执行,发挥强制执行的威慑作用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使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得以兑现,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曹某、薛某系夫妻关系,2021年7月中旬,曹某驾驶普通客车沿国道G331由梨树往平岗方向行驶,行至老达附近与前方同方向正在掉头的玄某驾驶的普通货车相撞,造成了薛某所有的车辆损坏,以及薛某、曹某受伤的后果。后经鸡西市公安局梨树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玄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曹某负次要责任,薛某无责任。玄某驾驶的车辆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鸡西中心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因此成讼。
经梨树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一是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鸡西中心支公司于调解书生效后30日给付曹某、薛某医疗费594.00元;二是由玄某赔偿薛某车辆损失费、交通费、车辆折损费共计50221.56元,此款于2022年4月30日付清。
执行经过:
因玄某到期未履行法律义务,曹某、薛某来到梨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梨树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7日立案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干警发起网络查控和线下调查,未能发现被执行人玄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干警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通知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但玄某态度蛮横的表示没有钱可以履行,执行干警以“雷霆 2024·煤城风暴”之“谷雨”行动为契机,加大对未结案件的处置力度。4月25日上午,执行干警前往玄某家中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但玄某并未在家。隔天执行局制定夜间行动方案,确保找到玄某并采取拘留措施。在行动前,执行干警接到玄某电话,玄某表示主动履行,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玄某当天一次性将剩余欠款全部给付曹某,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法官说法:
强制措施不是目的,而是要通过惩戒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义务,营造诚信的社会经济环境。人民法院不会因为一时的找不到人,查不到钱,而对案件置之高阁,只要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者下落,法院将及时采取执行措施,确保案件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