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着力提升“前端”诉源治理能力,主动融入社会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切实在“家门口”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梨树法院积极开展“一村一法官”工作。
2024年4月10日,包村法官王学良接到了石场村工作人员的电话,其表示,石场村村委会与村民发生争议,希望法官能够帮助调解。接到电话后,王学良与立案庭长满江勇、书记员郑佳薇来到梨树镇政府与梨树镇镇长杜宏楠、穆棱街道办事处及石场村委会工作人员联合开展调解工作。包村法官认真听取郭大姐的诉求,并了解了事情的原委,针对争议从法律角度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争议双方对解决争议的方法和途径达成了一致,双方都同意积极解决争议,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调解结束后,当事人郭大姐表示,现在不去法院打官司也能看到法官了,看到法官,我的心很踏实。满江勇庭长表示,现在我们建立了“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以后不论在哪里,只要你们有司法需求,我们都会来。
下一步,梨树法院将继续依托“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逐步形成“纠纷处理不延迟、服务下沉零距离”的诉源治理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