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争”晋先|梨树法院荣获“黑龙江省第四批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称号

  发布时间:2023-08-18 15:22:57


    近日,团省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妇联、省少工委联合发布通知,公布黑龙江省第四批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名单,梨树区人民法院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成功入选。

    近年来,梨树法院始终秉承“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的理念,积极探索新时期青少年法治教育新途径。以集结法治资源抓好阵地建设、充实内容创新教学教育方式、健全机制保障基地运行管理、深化法治宣传夯实知法守法基石等方面为抓手,结合法院审判职责,着力打造适合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平台,成立“法治辅导团”,通过开展公众开放日、庭审观摩、模拟法庭等活动,邀请青少年学生走进法院,促进青少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使法院成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二课堂”。

    不仅通过“请进来”学法,更注重“走出去”普法。5名法治副校长立足审判实践、结合青少年学生年龄和心理特征,主动“走出去”常态化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以发生在学生身边的鲜活案例通过视频短片、情景剧、发放漫画资料等青少年容易理解的方式宣讲社会关注度较高、易发的校园暴力、性侵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青少年学生正确用法律保护自己,防止走上违法犯罪道路。2022年以来,共开展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18场次,模拟法庭2次,接待中小学校学生及青年3600余人次。

    下一步,梨树法院将继续把基地的完善和提升作为促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基地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做好部门协同发展,积极争取区教育局、区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支持,不断提升法治教育实效。

责任编辑: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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