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旗飘扬•“她”力量|王艳:柔中带刚 忠于职守

  发布时间:2023-07-13 10:23:32



以天平衡量人生价值,以廉洁永葆党员本色。

——王艳

梨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王艳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政治立场坚定,公正履职,秉公执法,办理民事案件千余件,有效发挥司法审判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保障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连续多年被鸡西市中级法院评为“优秀干警”、“办案标兵”,市级“优秀公务员”、省法院系统“调解能手”等称号。

一、司法为民,把满腔热忱奉献给群众

王艳同志热爱审判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和共产党员,她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中,她亲切和蔼的对待当事人,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满腔热情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秘诀是把准备工作做在前,善于发现群众纠纷的痛点,扎根基层法院工作十余年间,王艳发挥女性特有的细腻敏感,关心每一个案件背后的故事,探析“法理”背后的“情理”。

二、勇挑重担,把无限忠诚奉献给法律

王艳同志积极勤奋,精益求精,工作中特别注重法学理论和审判实践的结合。近年来,由于各种不稳定因素导致的涉诉群体性纠纷频发。承办此类案件审理难度大,不仅付出精力多,而且如果稍有不慎,则极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群体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然而,在各种复杂疑难案件面前,她总是能够表现出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高尚品格,主动勇挑重担。如一起房地产纠纷案件中,由于开发商资金短缺等原因未能如期完工,导致与购房户的合同不能按约履行,产生了纠纷,涉及大批的购房户利益,其中,诉讼至法院的就有十八户。诉讼前,大多购房户情绪激动,多次信访,矛盾十分尖锐。王艳同志承办案件后,在院领导的全力支持下,牺牲休息时间,一边做好群众的安抚工作,一边积极调查取证。面对原告的过激情绪、被告的阻挠,凭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和娴熟的审判业务,凭着高尚的人格魅力引导和感染当事人,坚持辩法析理,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化解了此次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三、爱岗敬业,把青春年华奉献给事业

善于学习、勤于学习、精于学习,是王艳同志的又一个特点。她通过了两次司法考试,是最早一批入额的法官,但她并没有满于现状,而是养成了工作之余坚持学习的习惯。她深知要想在审判事业上有所作为,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只靠忠诚和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加强政治、业务理论学习。审判实践中,每遇到典型疑难案件,她总会用心查找法律法规,研习相关法学著作,做到法理不明不审,法规不明不判。经过多年的锤打磨炼,她的审判理论更加丰富,审判技能更加娴熟。业余时间,她经常以简便易懂的语言解析法律条文,并将承办的案件写成普法案例或拍成宣传片,发表在多种媒体上,达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

四、积极传帮带,把审判经验分享给同事

“一个人的力量永远是有限的,而团队的力量是无限的”,王艳同志经常与综合审判庭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动态,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工作进行合理分工,她将抽丝剥茧分析案情的工作方法,总结工作经验,传帮带部门年轻干警,在工作安排上见缝插针打配合,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审判实务中,研讨案件,针对案件难点,发挥团队集体智慧,群策群力,创造工作最大合力。“她一直对团队成员强调,要高质量办案、高效率上班、高标准学习。在她的影响下,我们也乐此不疲”,法官助理张颖超说。低调务实不张扬,埋头苦干不懈怠,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努力提升审判质效,这是同事们对王艳同志的评价。

五、清正廉洁,把优秀法官形象展现给社会

王艳同志在工作中廉洁自律,克已奉公,文明办案,尽职尽责;在生活中,能准确界定自己的社交、娱乐、生活圈,保持“慎独”的本色,不结交不可结交的人,不光顾不应涉足的场所,不做超越法官职业道德的行为,能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发挥了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模范作用,带头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我只是政法队伍中普通的一员,有幸成为一名法官,我感到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王艳同志经常这样说,自己将始终胸怀“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王艳同志始终践行忠诚于党、忠诚于法、忠诚于民的法治工匠情怀,以服务大局、执法为民、化解纠纷、促进和谐为已任,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奋进者和奉献者。

责任编辑: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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