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法院发出2023年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

  发布时间:2023-03-03 11:11:39


    近日,梨树区法院成功审理了2023年首个因家庭暴力引起的离婚纠纷案件,并为原告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杨先生殴打、威胁张女士及其家属,禁止杨先生骚扰、跟踪、接触张女士及其近亲属。有力形成法院、社区、公安三方联动,共同监督的保护合力,对施暴者起到震慑、教育作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案件回顾

    张女士与杨先生在2014年登记结婚,同年生下一女。二人婚后感情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起争执,其丈夫脾气暴躁,经常怀疑、谩骂、恐吓张女士,对她实施家庭暴力,一言不合便将她从楼上拖到楼下,拉到无人角落进行殴打,长期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张女士多次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此前,张女士一直默默忍受,认为杨先生会改,直到2023年2月,张女士不堪丈夫的凌辱选择起诉离婚,张女士称二人的感情已完全破裂,再无复合可能。

    诉讼中,张女士害怕丈夫有过激行为,便躲到哥哥家住。杨先生接到诉状后知道张女士要与其离婚,便开启“疯狂挽留”,致使张女士面部、手臂处、臀部、女性私处部位多处受伤。当承办法官王宪红看见张女士穿着被刀砍裂的棉衣,不禁流下眼泪,并协助张女士向法院提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1.禁止被申请人杨先生殴打、威胁申请人张女士及其家属;2.禁止被申请人杨先生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张女士及其近亲属。该保护令的期限为六个月。

    当日,承办法官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送达给张女士及其与丈夫住所地的派出所、居委会,并对杨先生进行了相关法律的说明与解释,以强化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效果。王宪红法官提醒杨先生,如若其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据《反家暴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王宪红法官依法对遭受家庭暴力的申请人张女士,给予其人身安全保护,三方共同联动,为申请人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切实有效防止暴力行为再次发生。

    法官普法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2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其本质是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方式依法作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个法律文书。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 有具体的请求;

    (三) 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法官再次提醒

    2023年3月1日是《反家庭暴力法》颁布7周年,法官再次提醒:遭遇家庭暴力时,请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责任编辑: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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