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要素式”审判方式,审理案件“提档增速”

  发布时间:2023-01-31 16:18:13


    为进一步推进要素式审判模式,充分释放速裁快审工作效能,保障当事人诉权尽快实现,梨树区法院立足审判实际,运用“要素式审判”方式,日前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素式审判”方式既方便当事人精准诉讼,又保障法官高质高效裁判。

    苏某与江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11月1日江某以日常生活所需为由从苏某处借款40000元,并为苏某出具欠条一份。江某还款36500元后,剩余款项3500元一直未还。苏某多次索要无果后,将江某诉至梨树法院。立案后,主审法官郭兰君阅卷并联系双方当事人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争议不大,遂决定打破常规审判方式,采用“要素式审判”方式审理该案。

    为实现“要素式”审判,郭兰君法官和书记员在庭审中,核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后,通过要素表确认无争议的事实并总结争议焦点。休庭后,郭兰君法官快速制作出要素式判决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江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苏某借款3500元。本案事实清楚、当事人争议不大,使得整个庭审过程简明扼要、顺利推进,实现当庭宣判,并送达裁判文书。

    梨树法院在此案件中采取的“要素式”审判,缩短了开庭时间,提高了审判效率,缩减文书制作时间,是合理配置法院审判资源,实现审判质效提升和司法服务蜕变的一项重要为民举措。下一步,梨树法院将继续不断探索、完善“要素式”审判模式,切实提升司法审判效率,达到公正和效率并重的司法效果。

责任编辑: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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