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日,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决定》,于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
近年来,梨树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设立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审判合议庭,配备审判法官三名,形成专业、特色审判队伍,开辟绿色通道,推进我院环资审判协同发展,实现环资审判提质增效。
二是增强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的专业能力。开展环境资源案件业务专题学习,深入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办案能力。
三是持续开展司法宣传,增强公众环保意识。通过诉讼服务中心电视大屏幕播放视频短片,宣传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以及破坏生态环境所要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用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
今后,梨树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更实的工作作风,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立足法院审判业务主责主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真正做到用实际行动保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