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梨树法院执行局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执行案件,王某要求赵某将自家院子里挖的渗水坑填平,恢复至双方未发生矛盾时的状态,赵某表示自己已多年不在该房屋居住,院子里并无王某所说的大坑,双方僵持不下,王某拿着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来到梨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原来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是邻居,两家的房屋相邻,赵某家的房子地势高于王某的房屋,受居住排水需要,两家之间有一条共用的排水沟。2020年因排水问题两家起了矛盾,前有水沟被填造成排水不便,后有园内挖大坑影响了日常生活,经派出所、社区调解无果后王某向梨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两审终审后,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赵某将其在自家园地内挖的水坑填平,将其在王某家园地内控的水沟填平,恢复至双方未发生矛盾时的状态。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厘清案件由来,分别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被执行人赵某表示早已搬家不在涉案房屋居住,判决书所指的水沟早已填平,自家园地内的水坑早已填平,但申请人王某对此并不满意,认为应当将赵某家园地内的坑完全填平才是恢复到未发生矛盾时的状态。行为执行案件又涉及邻里关系,承办法官本着化解矛盾的初衷耐心细致的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工作,稳定双方情绪后,与被执行人带好工具一同前往涉案房屋,实地开展执行工作。在执行干警的组织下,被执行人赵某将王某园地内的大坑填平,也确认了水沟情况,承办法官将执行现场拍照存卷,经申请人王某确认土地恢复状况并明确表示满意后将本案结案处理,随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结案通知书。
在处理相邻关系引发的行为执行案件时,执行法官需更加注意工作方式,遵从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以法理为先、从情理入手,着力从源头化解矛盾,尽量达成双方当事人的满意,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