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二十大】践行司法为民 构建和谐社会

  发布时间:2022-10-27 15:34:45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和谐的劳动关系关乎民生和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现代社会和谐稳定的“晴雨表”和“风向标”。近年来,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劳动关系复杂多变,新问题不断出现,对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带来新的挑战。

    曲某于1995年1月到该公司下属井口参加工作,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在井口按时领取劳动工资,一直工作到2003年企业改制前,该企业于2004年更名。在工作期间,该公司未为曲某缴纳各种社会保险。故曲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审理中,该公司承认了曲某在本案中所主张的事实,但认为,曲某的主张已过了诉讼时效。经承办法官审理,认为该公司承认了曲某在本案中主张的事实,而且双方提交的证据也足以证实曲某在1995年至2003年期间在该公司的工作经历,且曲某离岗后多次向该公司主张权利,曲某的主张未超过诉讼时效。最后,确认了曲某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近两年,我院受理了一大批劳动者起诉该煤业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他们的情况相同、诉求与曲某相同,法院均确认了其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劳动者和家庭的切身利益,而且关乎社会发展和稳定。为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梨树法院将进一步创新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机制、畅通工资报酬、医疗费用、工伤赔付等民生类案件审判流程。秉持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生存发展并重的理念,通过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裁判,为构建和谐稳定、互利共赢的新型劳动关系,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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