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依法平等保护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定纷止争是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裁判功能,助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
梨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法官充分尊重意思自治,依法进行调解,维护了中小企业公司的合法权益。
2021年12月,鸡西市某公司(原告)与某城劳务公司(被告)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梨树区某工程分包给原告,双方针对工程概况、工期、价格等情况进行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原告在约定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给被告公司开具了全额增值税发票。但被告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2年7月一纸诉状将某城劳务公司起诉至法院,并要求赔偿逾期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已经全面履行合同约定内容,被告应当将工程款按时给付原告。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案现已案结事了。
近年来,梨树区法院围绕审判执行主业,多措并举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不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依法规范金融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坚持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依法制裁违约背信行为。支持中小企业正常融资发展,妥善审理金融纠纷案件,增强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心。妥善处理涉及中小企业主体的民间借贷案件。
2018年以来,共审结买卖合同纠纷104起,标的额1573万元;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件,标的额430万元;审结民间借贷纠纷166件,标的额1970万元。
二是依法惩治破坏中小企业犯罪,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惩治中小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2018年以来,共审结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案件5件,判处犯罪分子12人。
三是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处理好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保障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关系,促进企业与劳动者互利共存,共赢发展。
四是依法灵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降低中小企业经营风险。正确运用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担保方式。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妥善办理涉中小企业执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