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诉讼阶段不见人 强制执行显“真身”

  发布时间:2022-09-30 16:17:13


    95年出生的小王和97年出生的小李是同一所大学上学的好朋友,2019年二人在上大学期间,小李以要开工作室为由向小王借了20000.00元钱,双方签了合同约定了还款日期和还款方式,同一时期小李借用小王的分期乐账号和额度购买了苹果手机,先期还能按约定还款,2020年5月小李还了部分款项后二人失去联系,小王毕业后去了山西,而小李不知去向。2022年3月小王通过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起诉小李要求偿还借款16399.00元,因小李下落不明,经公告送达后,梨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通过易审APP线上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人民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小李需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小王借款本金14000.00元以及手机款2399.00元。

    2022年8月民事判决生效后,身在山西的小王向梨树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立案后梨树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干警立即发启网络“总对总”查询,查询反馈显示小李名下财富通账户及银行卡账户内有余额,执行干警随即采取冻结措施控制可供执行财产。账户被冻结后失联2年的小李主动给执行法官打来了电话,原来小李毕业后去了广东工作,还以为与小王断了联系就不用再还款,没想到人民法院会精确的采取措施冻结她的银行账户。因小王和小李均在外地,执行法官灵活采取线上执行的方式,通过电话、微信、视频连线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并组织二人开展执行和解工作,几番协商下,二人达成和解协议,小李表示一定会按约定履行。

    伴随科技的发展,执行措施和查控手段也在不断进步,新时代执行干警在执行工作中开拓思路、持续探索,寻求更适宜现代社会发展的工作方式。作为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是法定责任,逃避执行行为不可取,否则面临的不仅是征信利益受损,更有可能因为逃避执行的行为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受到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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