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邻居装修毁墙面 耐心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2-09-28 16:26:50


    2022年3月,佟某在自家装修改造时,通过对房屋相邻墙面打孔固定钢筋的方式,拟将自家房屋露台进行封闭,使原本由露台相连的两栋房屋变成了共墙相邻.邻居李某认为佟某在未与他沟通的情况下,擅自在李某家墙外打孔搭建,占用了自家外墙同时造成了安全隐患.

    李某在向物业、城管部门反映后仍未解决问题,4月份将佟某诉至梨树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墙面损失并恢复原状。梨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佟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其破坏的房屋墙体恢复原状。

    民事判决生效后因佟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判决的恢复原状行为义务,李某向梨树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阅卷后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并立即前往损坏房屋墙面进行实地调查,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除和恢复原状的行为,在承办法官的沟通下被执行人主动拆除了插入墙面的钢筋,但就恢复墙面原状的履行又产生了分歧。双方当事人虽是邻居却矛盾较大,积怨较深,承办法官了解其中原由后充分考虑了相邻关系当事人的日后相处,本着从源头化解矛盾的工作理念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首先明确了拒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再建议双方面对面就墙面恢复到何种程度进行协商,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讲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对墙面的恢复达成了一致意见,佟某在当天完成了墙面的恢复,承办法官将墙面的恢复情况拍照存卷,该案在立案后半月内顺利执结。

    邻里纠纷或许无大事,但却关系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美好心情,处理邻里关系相关案件时,要注重法与理的结合,案件办理过程中更要注意方式方法,要劝说邻里双方长远看待问题,冷静处理矛盾,切忌言语过激在气头上解决问题,与人为善是邻里关系和睦的关键。民事强制执行是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也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有效渠道,办理此类行为执行案件时更重要的是充满“人情味”,要合法,也要合“理”,真正做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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