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被狗咬伤矛盾深 法官调解化心结

  发布时间:2022-08-31 16:38:06


    现实生活中

    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

    因为看管疏忽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

    梨树法院王宪红法官经过多次庭前调解

    终于成功化解一件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的案件

    让双方当事人解开心结

    案件回顾

    2022年8月4日18点10 分左右,于某下班进楼道时被刘某家饲养的狗咬伤小腿部,流血不止。事件发生后刘某拒不承认自家狗咬人的事实,于某选择诉讼。于某说因伤口在腿部,无法正常行走,导致于某无法正常工作,向工作单位请假进行了相关治疗,因此要求刘某承担其误工费500、医疗费 500 元、交通费 200 元、营养费 200 元、去除疤痕美容费用 1000 元,于某又称因狂大病毒潜伏期最长可达 20 余年,导致自己不仅肉体上的痛苦还有精神上的痛苦,故要求刘某还要承担 1000 元的精神损失费。共计 3400 元。

    案件承办法官王宪红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诉讼标的额也不大,并且还是多年邻居,本想给双方当事人诉前调解一下,尽快化解双方的矛盾,于是第一时间就给被告刘某拨通了电话。然而没想到,被告刘某却反映激烈称:我不接受赔偿,更不接受调解,于某伤情并不严重,我家狗非常小,根本咬不坏人。并且事发当晚于某带着警察到我家,把我家 6 岁的外孙子都吓到了,我还没找于某算账呢。我家狗把于某吓到了,于某把我外孙吓到了,等于扯平了,谁也别找谁。刘某挂断了电话。

    王法官又一次与刘某耐心沟通,并告知刘某调解是在法律框架内让你们通过协商确定一个方案快速化解纠纷的,对双方都是有利的,对于原告的损失也是依法计算的,这个你可以放心。被告刘某心里有所触动,表示可以现在来法院进行调节。等待被告刘某的同时,王法官对原告于某也进行了沟通,告知其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赔偿标准及证据认定,让原告于某形成理性的心里预期。原告知晓后经过考虑表示愿意在赔偿数额上作出让步。

    经过王法官细心的沟通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刘某赔偿原告于某各项损失共计1000元,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案件虽小,但经历了多次调解,无不承载着法官的心血,矛盾化解、百姓认可,就是对法官付出最大的褒奖。

责任编辑: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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