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年的栉风沐雨,锻造了他公道正派的品格;二十五年的无悔付出,塑造培养了他无私无畏的品格。他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无比忠诚和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情怀,诠释着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光辉形象。他是于广胜,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今年55岁的他,在满腔热情为民与铁面无私护法中执着担当,认真履行着一名法官应尽的职责。
2018年以来,于广胜个人承办的案件结案率为99.62%,调解率97.6%以上,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9天,办案数名列全市前茅。因案件质效突出,2017年受到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的亲自接见,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获得“全省法院调解能手”,多次荣获“市级优秀审判员”“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被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一、初心不改,扎根基层守正义
近年来,梨树区进行棚户区改造后涉及的继承案件剧增,由于许多当事人已外出打工,不在本地,为了房屋过户特意从外地赶回来,而当事人多数时间都是赶在周末,时间紧迫,于广胜决定牺牲个人休息时间,带领速裁团队开启周末办案模式,最大限度缩短案件的审理期限,将棚户区改造涉及到的房屋继承、赠与、买卖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缩短至2-3天,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实现了辖区群众满意率1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方便当事人,于广胜与立案庭同志全力配合,针对行动不便、经济困难的群众,积极开辟“绿色诉讼通道”,采取优先解答、优先办理、优先调解的“三优先”措施,上门立案、上门调解,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做到“零推诿、零距离、零差错、零投诉”。
二、司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
梨树区穆棱矿双建委居民陈某居住的房屋棚户区改造涉及变更房屋产权登记,陈某已84岁高龄,行动不便,且其两位子女都是残疾,邻居将陈某一家情况反映到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考虑到老人的实际困难和低保户的情况,经院领导批示,对其诉讼费免于收取,于广胜与立案庭工作人员至陈某家中,因陈某书写诉状困难,遂为其办理现场口头立案,当场调解,随即制作调解笔录和调解书并送达,全程不超过两个小时。
该案件的审理,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更加让当事人坚定了对人民法院公平公正审判案件的信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每一个法官追求的目标,作为一名员额法官,于广胜时刻以这一目标要求自己、激励自己、约束自己,自己也用实际行动诠释着 “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深刻内涵。
三、清正廉洁,工作执法如山
古人云:“欲不可纵,纵必成灾。”多年的法官生涯使于广胜清醒认识到他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办案,秉公执行,不循私情,坚决有力地抵制吃请、送礼等不正之风,树立了法官公正无私的高大形象。
这些年来,有很多当事人在案件处理完毕后不知道怎么像法官表达感谢,他们就给于广胜送来一些家里种的蔬菜,可于广胜告诉他们“我做的都是我的本职工作,是我应该做的。”在于广胜拒绝后,他们又变着法子给他送锦旗,这些当事人都是家里有困难才来法院打官司,做一面锦旗要近200元,在梨树区,很多家庭都是靠国家低保维持生活,200元钱对于他们来说,是十天的生活费。没有办法他只能找到辖区几家做锦旗的美术社,因为和老板都熟悉,所以告诉老板“如果再有人给梨树法院的于广胜送锦旗,你一定不要给他们做。”此后,于广胜就再也没有收到过锦旗。
二十五年漫漫法律路
一生奉献
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
有的是始终如一默默无闻的耕耘
他把无比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
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清正廉洁
以实际行动维护一名法官的荣誉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