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司法厅、中共黑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表彰通报,我院综合审判庭书记员侯琳被授予“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侯琳,女,1991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6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团支部书记、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侯琳同志热爱法治工作,具有较强的法治思维运用能力,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释法工作
侯琳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法律至上、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始终坚持热情服务、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情怀。在具体的审判工作中,侯琳同志总是能够依据法律规定,摆事实、讲道理,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二、结合工作实际,善于以案说法
侯琳同志勇于实践创新,充分利用梨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讲好法院故事,传递梨树法院好声音,善于发掘在工作遇到的典型案例,在释法中明理,法理中融情。侯琳同志撰写的普法稿件多次在东北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刊登。
三、创新普法方式,增强工作实效
在担任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团支部书记期间,侯琳同志组织本院青年干警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学校、村屯、社区,多方位开展普法工作。通过“一线有我,青春建功”“百号联百村”活动,助力乡村振兴;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当好青少年的“司法园丁”。
侯琳同志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基层法院青年干警,在平凡的岗位上坚守理想信念,以持久的恒心、坚定的信心,用扎实的工作成绩为当地法治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