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伊始,乍暖还寒,草长莺飞,拥有温婉与铿锵的“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如约而至,在这个属于女法官的日子,致敬了不起的她们。她们,香肩担正义,她们,温情铸法魂,她们,把芳华绽放在审判事业,寻常的日子也变得熠熠发光。
【寻常的节日,别样的情怀】
“现在开庭”……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确保公平正义不延迟,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3月8日“女神节”上午,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梨树区法院“巾帼”女法官-党组书记、院长马文欣公开开庭审理梨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涉嫌犯诈骗罪一案,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刑事审判团队全体干警旁听庭审。
庭审前,马文欣院长认真阅卷,熟悉案情,制作详实阅卷笔录,为高质量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庭审中,马文欣院长娴熟驾驭整个庭审活动,有序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诉讼环节,认真听取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刑罚裁量发表的意见,并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并进行了判后释法。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认罪服判,公诉机关亦不抗诉,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整个庭审程序规范、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案情】
2021年3月20日至8月14日期间,被告人张某某为了少交高速公路通行费,先后多次驾驶丰田牌凯美瑞小型汽车在密山市至哈尔滨市之间往返拉载乘客,在密山、兴光、黑台、鸡东永安、高楞等收费站上高速后,采取将CPC高速通行卡藏匿在高速公路中间隔离带和将ETC通行介质装入屏蔽袋放置的方式,来屏蔽通行卡与高速公路收费稽查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其在到达哈尔滨之前联系网约车,在J/U转的地方将乘客互换,回到鸡西下高速前将ETC通行介质取出就近下高速,从而达到“跑长买短”少缴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非法目的。被告人张某某采用上述方式共骗逃高速通行费29次,应缴高速通行费人民币7 900.23元,实缴高速通行费人民币615.31元,逃避缴纳高速通行费金额为人民币7 284.92元。案发后张某某将骗逃的高速通行费全部补缴给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9月1日,被告人张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当庭宣判】
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旁听感想】
庭审结束后,旁听干警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感想,均表示通过此次旁听庭审受益匪浅,学习到了法官驾驭庭审的技巧、感受到了庭审的规范化。
满江勇:院、庭长带头开庭审理案件进一步完善、规范庭审程序,让司法程序更加深入人心,将法治理念深耕群众心底,有利于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王学良:通过旁听庭审,体会到只有运用好法律知识和道德良知,以公正和令人信服的司法裁判,才能促进群众理解、信仰、运用法律的习惯。
郑佳薇:做为一名法律人,注定这一生都要行走在学习的路上。作为刚考入法院的干警,旁听庭审是很好的学习契机,今后在工作中,也要用真诚去传递司法温度。
辛鹏:在新的工作起点上,我将始终热情且认真,在履职中担当,以对法律的热爱为桨,以司法审判事业为舟,破浪前行。
齐晓晓:通过旁听庭审,体会到面对每一个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都要尽力做到执着专注、精益求精,打磨一颗法律匠心。在工作中,要用专注打造司法精度;在学习上,要用勤奋探究司法深度。
梨树区法院紧紧围绕“争先创优年”、“案件质量提升年”工作要求,院、庭长常态化开庭依法履职,对规范庭审标准化、提高审判质效,推进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在司法过程中,不断提升刑事案件裁判的法律认同、社会认同和情理认同,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使审判工作更加顺民情、合民意、赢民心。2022年,梨树区法院刑事案件院、庭长办案率100%,“头雁效应”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