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晌贪欢因酒醉
醉驾被判两行泪
坐牢、失业、子女从业受限…
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
醉酒驾车的司机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但至今,仍有不少司机抱着侥幸心理
醉酒后开车上路
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年终岁末,走亲访友聚会活动增多,为打击醉酒驾驶行为,过平安和谐年,近日,梨树区法院集中审理4件危险驾驶案件。庭审中,4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根据4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梨树区法院对4名被告人进行当庭宣判。
被告人栗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被告人姜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0元。
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0元。
被告人孙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醉驾的成本到底有多高?
小编帮你算笔账
1.醉酒驾驶
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
直接成本=约束至醒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2.酒驾、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直接成本=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附加成本
经济成本:驾驶人酒后车祸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如果醉驾发生意外导致自身伤亡,即使没有伤及他人,也需承受巨大的经济代价。
人身自由成本: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家庭成本: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全家将为其承受巨大的心理负担,尤其是会对家中未成年子女今后上学、就业等造成巨大影响。
年关将至,亲朋好友齐聚一堂把酒言欢无可厚非,但无视法律醉酒驾驶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为了情谊常在,请广大群众在与亲友开怀畅饮的同时,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基本准则,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珍爱生命,文明出行,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