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提升审判水平,理解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2021年12月30日,梨树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开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学习。
会上,综合审判庭庭长王艳同志带领民一庭干警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她强调,民事诉讼法是国家重要的基本法律之一。正确贯彻学习民事诉讼法,对于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案件,提高人民法院的执法水平,切实保障公民依法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维护其合法民事权利,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通过学习,干警们表示,要努力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按照学习的实际情况落实到工作中。在民事办案中真正准确理解和适用新民诉法,通过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反复实践,进一步提高对新法律制度的适用能力,积极适应新的民事诉讼形势要求,规范办案行为,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