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啥?保险还能被执行?

  发布时间:2021-12-16 16:36:10



    近日,梨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立案受理了两件“不好办”的执行案件,一件案件的被执行人躲藏行踪十几年,也没有联系方式,原住址也拆了迁,另一件案件的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没有存款,也没有不动产、车辆一类的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多次走访两名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均未发现其它可供执行财产。

    正在执行工作陷入停滞时,执行干警反复翻看网络“总对总”查询反馈,被最新的一条反馈信息吸引了目光。原来两个案件的被执行人都有保险信息的反馈,但不确定是否为收益型保险,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带着查询手续直奔保险公司。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走访了几家保险公司后终于找到了这两名被执行人的收益型保险账户,执行干警喜出望外,立即制作冻结手续,将二人个人保险账户以申请执行标的为限进行冻结,执行干警将账户内剩余金额扣划至执行款专户,3日内发放申请执行人。

    令执行干警惊喜的是,其中一件恢复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后就失去联络,缺席判决后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至今14年仍未找到被执行人,案件恢复执行后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多次走访也未找到联系方式,在冻结、扣划保险账户后,被执行人主动通过保险公司联络人民法院,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表示将在近期全额履行义务。

    扣划被执行人的保险是梨树法院的首次尝试,是执行干警开拓思路、勇于探索的又一创新,更为后续执行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方向。通过对具有执行价值的财产线索一一排查,仔细甄别,将更多的“隐性财产”纳入可供执行范围,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以实现,真正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的工作信念。

责任编辑: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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