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法小课堂】法院教您如何借钱给别人

  发布时间:2021-12-10 16:22:02


    年关将至,不知道您最近有没有听到这些话,“兄弟,能不能给我窜点钱”“帮个忙,快过年了手头紧”……生活中借钱往来也是人情世故的一部分,那么借款后如何顺利收回款项,成为很多朋友们关注的问题。下面就来给大家传授点干货,帮助大家避开那些可能让我们血本无归的大坑。

    借条中需标注借款用途(用途必须合法,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一般违法行为,如赌博用款,法律不会保护您的利息!如果明知借款用于犯罪行为,您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自然信息、联系方式等,这样当借款人不偿还借款时,双方的电话录音、微信催款记录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了。

    借款行为需要借款的实际交付才能生效,所以转账记录也是重要证据之一,如果进款金额较小可以考虑选择现金交付,同时借条中务必表明借款金额,用中文大写金额写到“xx元整”。

    最好约定“期限及利息”,证明“何时还钱、还多少”。如果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日期,我们在还款期限届满后,在临近三年时应当采取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及时催要款项,并保留催要书面证据及电话录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解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保价利率(LPR)的4倍为最高标准,保护民间借贷的利息,因此,双方应在借条中就借款期限内的利息进行约定,最高不超过上述限制,这样我们就可以依据借条的约定,主张借款期限内和借款期限外的利息。

    借钱不还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普遍面临“送达难”、找不到人、不接电话等等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纠纷前约定送达地址,法院可以将该地址作为送达诉讼文书的确认地址,因此借条中应明确写明借款人的送达地址和电话号码,法院就可以以该地址视为送达地址,节省诉讼时间,更快的帮您要回欠款。

    希望大家学会以上几点,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再借钱的时候一定要留个心眼,真正可以实现好借好还再借不难。

责任编辑: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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