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法小课堂】法律中婚姻那点事儿——幸福婚姻伴“法”行(七)

  发布时间:2021-12-07 16:22:46


    家庭生活中不只有夫妻关系,父母和子女关系中也有大量的法律知识。本期更新“父母和子女关系那些事儿”。

    问题39 婚前、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房屋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答:结婚前,父母该出资行为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除非明确表示系赠与双方。结婚后,父母该出资行为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从法定。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问题40 婚姻期间,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是婚生子女吗?

    答:是。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四十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问题41 子女可以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吗?

    答:不能。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该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问题4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是否需要支付成年子女抚养费?

    答:父母仍需要支付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四十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问题43 父母没有经济收入,应如何承担子女抚养费?

    答: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五十一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问题44 父或母经济拮据,子女因正当理由导致抚养费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的,能要求父或母增加抚养费吗?

    答:可以要求,但不一定得到支持。子女诉至法院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母增加抚养费,一般应予支持,如果父或母没有负担能力,法律亦无法“强人所难”。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民法典》婚姻法律知识连载已经更新完结啦!然而婚姻是一份参考答案,却不是标准答案。每一对夫妻都有自己的相处模式,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幸福的婚姻需要彼此共同经营,莫用力过猛也别散淡无味。愿你无论什么时候都能反观自我、同理对方,在日复一日的平淡中收获山林宇宙,共契往之的朝朝暮暮。

责任编辑:徐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