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了更好的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梨树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要求,于2021年6月7日成立了少年法庭,现有员额法官3人。日前,梨树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审理了一起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行政诉讼案件,并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
2020年10月20日17时30分左右,梨树区某学校学生李某等三人(均为未成年人),与某学校学生诸葛某等十一人(均为未成年人),在梨树区某仓买附近因琐事发生争吵,互相谩骂,后行至梨树区前进新邨附近时,双方发生了撕打。鸡西市梨树区公安分局在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涉案的十四名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因李某不服梨树公安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向梨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梨树公安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梨树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因本案原告及第三人均为未成年人,决定由少年法庭审理本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根据本案的原告及第三人为十四名未成年人、并且本案产生了较大社会舆情的实际情况,为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司法精神,依法启动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纠纷机制,邀请梨树区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检察院、教育局、学校等部门人员,共同参加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纠纷庭前会议。在庭前会议上,各部门参会人员在充分听取了本案当事人的意见后,依法对本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纠纷发表意见和建议,最终使本案的行政争议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依法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迅速平息了社会舆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