逞能袭警一时爽 当庭宣判才知慌

  发布时间:2021-09-17 11:32:11


    2021年8月12日,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袭警案件。鸡西市梨树区平岗矿佟某暴力袭警,以身试法,最终因犯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尝到了一时冲动的苦果。

    2021年6月17日14时许,被告人佟某在鸡西市梨树区平岗圆通快递站,因退货问题与圆通快递员米某、郭某发生争执,后快递员米某报警。鸡西市公安局梨树区公安分局平岗派出所副所长张某、民警望某、辅警张某、花某在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民警在向被告人表明警察身份后对其进行询问,并劝被告人离开圆通快递站,被告人不仅不听民警的劝解,还多次辱骂民警,并用手击打民警张某的前胸,将其左肩上的执法记录仪打掉,还抢夺民警望某手中的执法记录仪,拒不配合民警正常执法。平岗派出所所长何某、民警宋某随后赶到现场,在强制将被告人带回派出所的过程中,被告人将何某右侧小臂抓伤。

    最终梨树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佟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判决后,被告人佟某留下了悔恨的眼泪,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代价。

    人民警察是和平年代流血最多,牺性最大的职业群体。我们作为国家公民,在享有国家赋予给我们的权利的同时,也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营造良好的警民关系,做一名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普法小课堂:

    人民警察担负着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近些年来,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遭受暴力抗法袭警事件时有发生。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为依法打击暴力袭警犯罪行为,维护人民警察的人身生命安全,第十三届全国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ー)》,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进行了修改,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首次对暴力袭击警察单独设置法定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徐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