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专栏】法官+陪审员合力挽回“破碎婚姻”

  发布时间:2021-08-20 15:11:03


基本案情:

  马某某和曹某某于1987年相识恋爱,1989年12月20日登记结婚,育有两女,婚后夫妻感情尚好,2004年马某某被查出患鼻咽癌,十几年来持继化疗、吃药,丈夫曹某某一直对其尽心尽力地照顾,长期看病使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为困难,但夫妻俩始终相互扶持。两年前,原、被告房屋被政府拆迁,夫妻俩获得了200平米的安置房和80多万元现金,生活渐渐好转,但烦恼也随之而来,双方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21年3月30日马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曹某某离婚。

裁判结果:

  本案经承办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调解,原、被告双方当庭和好。

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典型意义 :

  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陪审员原系鸡西市梨树区街里街道社区主任,在长期从事陪审和调解工作中,结合多年基层妇女工作经验,总结提炼出自己特有的一套调解方法。调解中,利用与当事人年龄相仿、家庭生活阅历相似等有利因素,与原告以拉家常的方式慢慢展开交流,产生共鸣,逐渐打开马某某心扉,让她说出埋藏在心里的真实想法。马某某由于长期患病,心灵脆弱,患得患失,多次和丈夫商谈财产的事,丈夫都不以为然,觉得她是生病后的无理取闹,无中生有,这使得马某某更加没有安全感,认为只有离婚才能保得住财产。了解了离婚缘由,找到案件突破口,承办法官从法律专业层面给马某某解释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人民陪审员则利用婚姻家庭咨询师专业知识,从两人的婚姻基础、现状以及原告的身体状况等方面向原告分析了离婚的利弊,并与被告进行了深入交谈,使被告意识到自己之前只顾着妻子的身体而忽视了她的心理变化。最终,在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联合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和好协议。

  本案系中老年人婚姻纠纷,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很好地利用了人民陪审员丰富的生活阅历和基层工作经验,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之间取长补短,相互配合展开调解,最终使当事人双方当庭和好,案件有了圆满的结局。

责任编辑:张浚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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