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王某通过网友艾某得知了被告人关某的电话后,便打电话问被告人关某有服务员等工作是否要干,关某当时予以拒绝。后被告人关某因想通过王某联系工作事宜给王某打电话,双方在梨树区平岗矿公园见面,其间闲谈中关某告诉王某其有三万元债务一事。第二天上午关某约王某一起去鸡西看望亲属,王某找到其朋友凌某开车,三人一同去鸡西。中午三人一起在梨树区平岗矿一饭店吃饭,饭后三人一起到平岗矿某旅店,在旅店王某与关某发生了性关系,随后王某答应可以帮助关某偿还关某欠下的三万元债务。与关某同居的被告人姜某知道此事后,通过朋友打听到了王某的家庭住址和工作单位,并去了王某的家和工作单位。王某和姜某通过电话约定晚上去姜某家,这样王某带着借来的一千元钱来到位于梨树区矿办委的姜某家。进屋后,关某打了王某一个耳光,并骂王某是骗子,后关某质问王某,你不是说要帮我还钱吗,王某说自己没有那么多钱,关某让王某写下欠条,姜某把纸笔递给王某,王某在姜某家写下了包赔关某精神补偿三万元的协议,由于此份协议有部分错别字,王某在姜某的指导下写下第二份补偿三万元的协议并将自己带的一千元钱放到了姜家。被告人关 某和被告人姜某让王某用自家的电脑和工资折做抵押,王某均未同意。
该案经侦查、起诉后由鸡西市梨树区法院审理,判处关某、姜某缓刑并处10 000元罚金。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当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一定要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不要采取“私了”“平事”等手段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