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法小课堂】热!热!热!开启“烧烤模式”的夏天,这些关于高温天气工作的法律知识你必须知道

  发布时间:2021-07-28 10:26:32


    在今年“三伏天”里,

    高温就是要热到你的心坎里!

    感觉与高温恋爱了……

    炎热天气除了火烤,

    还有一言不合的桑拿

    那不就像在蒸锅里一样吗?

    没错

    鸡西的桑拿天已经持续了半个月了!!!

    炎炎夏日,温度居高不下,在高温中仍然有许多辛苦的劳动人民坚持在工作。相对于在凉爽时节,夏日工作更加辛苦。对此,我国劳动法对于高温工作进行了相关的规定,进一步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

    高温天气工作规范具体规定有哪些?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高温费,又称高温津贴,主要指在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高温津贴(岗位津贴的一种)。

    说到防暑降温费,想必大家应该都不陌生,这是针对夏天在室外或者高温环境下工作的人员额外发放的劳动报酬,一般是从每年的6月份到9月份连续发放四个月。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如果自己的单位没有为自己发放防暑降温费,应该怎么办呢?其实对于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如果是遇到了应发却未发的情况,以下的法律知识你用得到。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不为员工发放高温津贴,而选择用防暑的饮料或者食物来到代替这一部分津贴?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并且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为原因,来扣除或降低劳动者的工资。

    除此之外

    在高温的情况下

    劳动者还可以享受哪些合法权益呢?

    用人单位在这个高温天气工作环境期间, 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减轻劳动者的劳动强度, 以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当这个日气温达到40℃以上的时候 ,应当停止户外露天作业, 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 40℃以下的时候, 户外露天作业的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 ,并且在11时到16时之间, 应该暂停户外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 37℃以下的时候 ,用人单位应当安排换班轮休以减轻持续作业的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劳动者进行加班加点。

    如果是在办公室工作或是上夜班,能拿高温津贴吗?同样是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你的办公室内的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是可以享受高温津贴的,而且高温津贴的发放不以白班或夜班为界限,如果上夜班,工作场所的温度并没有降到33℃以下,您也是可以享受到高温津贴的。

责任编辑:张浚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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