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公开承诺

发布时间:2021-06-17 09:40:30


    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保障公正廉洁司法,特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一、对领导干部和法院工作人员干预司法、过问案件的行为,我们都将全面如实记录,全程留痕、依规上报;

    二、对所有案件,我们都将严格依法公正办理,并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评价;

    三、对反映法院工作人员存在下列行为的举报,我们都将及时调查,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一)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干预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等情况的;

    (二)违规过问案件,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请托说情、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

    (三)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的;

    (四)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或者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其他物品的;

    (五)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

    (六)泄露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7日

责任编辑:张浚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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