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人民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百姓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把工作做到百姓的心坎上,推动教育整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
近日,梨树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李某某诉被告齐某某等三人继承纠纷一案。立案庭庭长王宪红受理该案后,经过承办法官于广胜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双方当事人均表达出调解意愿。经调查了解,原告有三位继承人,均为其子女,继承人之间就原告的遗产分割并无多大争议,考虑到原告年纪较大且因病无法行走,承办法官于广胜决定前往原告住所上门立案,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面对面组织调解。
承办法官充分运用调解经验,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细致地与双方进行沟通,最终组织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制作了法律文书。法院主动上门调解,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节省当事人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高效便捷地为当事人化解矛盾。
真正考虑到群众的需要,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才能高。我院在此后的工作当中,一定会继续把群众的需求放在首位。要成为有温度的法律工作者,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而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