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因上水管道堵住,十几户邻居没有水吃,赵某的邻居佟某组织邻居们一共15户每家出资500.00元准备更新管道,在赵某家西面挖了30余米,挖开后发现全是水,无法安装新管道,于是回填。因冬季施工回填土之间有缝隙,虽未重新安装水管,但将老管道挖开进行了疏通,十几户邻居均可正常用水,2019年1月,赵某发现房屋下沉,墙壁出现裂缝且日益严重,认为与挖水道有关,遂将其余14户邻居诉至梨树区人民法院,要求返还300.00元,并要求14名被告赔偿房屋损害的损失,本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根据司法鉴定结论及查明事实作出判决,赵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4名被告分别赔偿赵某323.00元,分别承担案件受理费16.5元、司法鉴定费1428.57元。
2021年5月,赵某向梨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分别立案,立案时发现一名被执行人周某在民事判决生效后突发疾病死亡,且未确定继承人。本案因诉讼时间因被告人数较多,司法鉴定耗时较长,双方当事人虽为邻居但积怨已深,执行局将其余13件案件依法立案后,立即开展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分别约谈被执行人耐心细致的进行释法明理,从化解矛盾角度出发做被执行人的工作,被执行人均表示现在能够理解自己承担赔偿义务的原因,截止日前13件系列案件已执结12件,结案最短用时7天,最长11天,案款全部执行到位并于当日发放申请执行人赵某。
另有周某因在民事判决生效后因突发疾病死亡,且申请执行人赵某无法提供继承人情况,执行干警本着系列案件统一处理,便民为民的角度出发,辗转寻找周某妻子及女儿的联系方式,终于通过当地社区联系到周某女儿周某某,经电话沟通得知,在周某死亡后,周某妻子和女儿周某某共同搬到北京生活,周某某白天工作很忙,无法接听电话,执行干警通过微信留言的方式与其沟通,说明案件情况,提供解决方式,周某某表示可以直接向赵某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最终未经立案,周某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直接向赵某支付了全部赔偿款。
人民法院是解决纠纷的居中裁决机关,基层法院更是化解矛盾的前沿战线,为民、便民服务要贯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从群众角度出发,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具体要求,更是执行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为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升群众幸福感,执行干警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