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原本应当是社会关系中最亲密的一种
但有这样一家人因父母去世
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
最终导致兄弟反目
亲情破裂
许某甲、许某乙、许某丙与许某系兄弟关系,因其父母先后去世,许父生前留有住房一套,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政府征收办在2016年5月5日将许父名下房屋征收并由许某将房屋补偿款130394.00元领取,许父因煤工尘肺病领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676.99元、丧葬费10000.00元、煤工尘肺补偿款20000.00元均由许某领取。在许父去世后,兄弟四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协商未果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被告许某承认三原告在本案中主张的事实,但其认为,许父从2016年1月起病重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由许某独自护理、赡养,三原告未尽赡养义务,而且许父去世后没有留下任何遗产,许父还没安葬,丧葬费不能分割。在此案件中,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在无遗嘱或无遗赠协议的情况下,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时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主要抚养义务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财产时可以多分。故判决许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分别给付许某甲、许某乙、许某丙遗产分割款27936.70元,但被告许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未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故三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我院受理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发现被执行人情绪异常激动,执行法官通过了解本案案情发现双方当事人因继承纠纷积怨已深,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被我院依法冻结,但执行法官考虑一味地强制执行是可以完成本案的执行程序,但并不能化解兄弟之间的矛盾,故未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采取扣划的强制措施,而是先约谈被执行人,对其讲理释法,从法律层面、道德层面、亲情层面与其进行深度沟通,最终被执行人许某悔悟,觉得人活一生亲情比金钱更重要,同意履行本案的给付义务,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四兄弟最后化解矛盾,握手言和。
本案虽为普通的继承案件,但双方当事人关系特殊,矛盾点在金钱与亲情之间的处理关系,不应用过于强硬的执行措施处理本案。多年的执行经验造就了执行法官对执行工作的深刻理解,对于涉及家庭亲情的案件需多从善意角度出发,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从而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