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人民法院2013年上半年审判运行

  发布时间:2013-09-10 08:39:28


     2013年,梨树院围绕“开展司法质效提升年、司法作风创优年”活动为总体目标,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团结协作、务实创新,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审判态势良好。

    一、案件总体情况。

   2013年1-5月全院受理各类案件234件,审结190件,未结44件,同比分别下降36.93%、41.71%、2.2%。主要态势特点:民事和执行案件大幅下降,刑事案件、再审案件略有增加。

    (一)刑事案件略有上升。主要因交通肇事案件数量有所上升,1-5月共受理刑事案件17件,其中交通肇事案件4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23.52%,同比上升了8个百分点。究其原因:1、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现象严重。近年来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的数量急剧增加。但大多技术不过关,甚至无证驾驶,使这些车辆成为危及生命安全的马路杀手。2、因酒后驾驶,导致事故发生。 3、因超速驾驶引发。尤其是外地大型货车,对本地道路不熟,行驶速度快,极易造成交通事故。4、只重经济利益,违章超载驾驶,非法搭载现象突出。5、被害人有一定责任。由于被害人无视交通规则乱穿马路、逆行等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再审案件结案均衡度有所下降。究其原因:一是未结案件增多,同比增长0.3%;二是新收案件上升,同比提升了75%。主要原因是再审案件大多是当事人之间矛盾比较激化,解决起来疑难程度较大,处理不好会引起上访,因而结案周期比较长,导致未结案件较多。

    (三)民商事案件收案数量下降幅度较大。全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9件,与去年同期的138件相比,下降35.5%。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本地经济不发达,导致人口外流,且当地企业亦不景气。

   (四)执行案件下降幅度较大。共受理112件,与去年同期的210件相比,下降46.7%。原因:一是民商事案件收结案数量下降;二是当事人自动履行和解居多,进入执行程序案件减少。

    二、审判执行质效情况。

    (一)审判公正指标有所上升。一审判决改判率、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发回重审率均为零,无发改案件,特别是民事、民商事案件发改率分别同比上升了20%、25%。但不足的是立案变更率高于全市平均1.39个百分点;一审案件陪审率为零。

    (二)案件效率指标继续提升。结案均衡度有所上升,上半年结案均衡度为75.90,同比上升17.01,在全市排名较高。从结案均衡度相关的同期结案率来看,1-2月同期结案率波动幅度较大,主要受年末不收案影响,造成年初收案量大,结案少,结案均衡度降低。3-5月调整正常。平均审理天数47.21天,同比下降3.51天;平均审限天数43.29天,同比下降4.7天。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1件,同比减少1件。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92.13%,高于全市平均11.3个百分点。但法官人均结案数和当庭裁判率低于全市平均数。主要是受案件数量减少、法官庭审能力尚需提高等方面原因造成的。

    (三)案件效果指标方面。裁判自动履行率同比持平,较高于全市平均6.3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8.07%,同比上升了0.4个百分点。实际执行率为83.5%,高于全市平均8.1个百分点。申诉率和信访投诉率均为零,在全市排名第一。但不足的是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率、撤诉率同比全市平均分别下降了3.2、3.7个百分点。

    三、存在的问题

   (一)立案变更率、一审案件陪审率均为零,说明案件立案质量有待提高;案件审理中没有充分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二)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率和撤诉率下降幅度较大,案件调解能力尚需加强。

   (三)部分执行质效还需要进一步改进。部分执行未结案件相对较多,执行效率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四)是审限管控不够严格,通过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发现,隐性超审限案件现象开始凸显。截止2013年6月20日,全院未结诉讼案件44件,其中有6件未结诉讼案件经审批延长了审限,延长审限未结比为13.64%。另一方面,从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排查甄别的情况来看,全院目前超过18个月未审结的案件还有1件,出现这种情况的因素错综复杂,主要原因一是审限管理不够规范和严格;二是偏面追求较高审限内结案率而人为变通控制超审限案件:三是信访压力大,当事人一有上访倾向,案件便不敢判决,一味的调解,导致超审限。其造成的直接危害,是对超审限案件的管控形同虚设,与审判效率密切相关的指标(包括审限内结案率、结案均衡度、平均审理时间指数以及人均办案数等)难以提高。

    四、今年审判趋势预判

    (一)各类案件受理数量增加的空间较小。主要受地域经济的影响,因经济不发达,外出人员较多,当地企业发展不景气,经济案件较少。

   (二)审判执行质效的提升会有所提升。首先,我院审判管理工作已初具规模,成效已经显现,如去年我院发改案件居多,通过审判管理,加强这方面的监督管理制约机制,今年1-5年无一起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审判效率上也进入良性循环状态。其次,我院加强了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调解撤率的上升空间比较大;三是我院属于案件数量少的法院,更容易提升有关质效指标。

    五、建议

    (一)强化均衡结案意识,努力实现年末岁初的收结案平衡。去年我院已将结案均衡度纳入部门岗位考核办法,在很大程度上提升我院的结案均衡度,但由于考核年度与日历年度不统一,对于年末岁初的收结案平衡影响还是有限。各部门负责人还是要进一步认识到均衡结案的重要性,合理分配工作量,尽量确保月度、季度结案均衡,防止出现“大起大落”现象。

    (二)重视发改案件,提升案件质量。虽然我院上半年无发改案件,但不容忽视案件质量,仍要注重总结案件发改原因,加强对发改案例的编撰,通过研讨评析,将发改案件进行归类,用以指导同类案件的审判。同时提高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质量,减少审委会讨论的案件被上级法院改判的情形。

    (三)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结案率调控杠杆,增强均衡结案意识,以宏观、系统、全面、客观的视角,查找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同时,注重发挥案件质量评估的导向作用,注重评估指标间的内在关联,在遵循审判工作规律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多措并举,切实提升审判质效,确保全院案件审理工作顺畅有序进行。

    (四)做好归档报结工作,确保各项指标不受影响。各业务部门、承办人和书记员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做到案件随结随归,要考虑到案件的装订时间及统计时段来合理结案。办公室要加强对归档报结的督促和检查,定期对归档情况及质量予以通报;审管办要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检查,确保信息统计的准确、及时、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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