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严重的交通事故
可能会给几个家庭带来灾难
逝去的人只能悼念
幸存的人一身伤痛
一时超速或许导致伤者重伤久治不愈
更有甚者忘记了自己是谁
也不记得父母、亲人
梨树区人民法院受理立案了这样两起案件,一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国某2017年10月驾驶红色建设125型两轮摩托车在超越前方由林某驾驶的同向行驶承保交强险的福田牌重型自卸货车时相刮,导致国某多处受伤入院治疗后至今昏迷。经司法鉴定,伤残等级为一级。梨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后作出生效民事判决,判令林某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内赔偿11万元,由林某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次要责任赔偿国某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的30% 即50余万元。保险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履行的全部义务,因林某未按期履行判决的赔偿义务,申请执行人国某的妻子作为委托代理人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穷尽一切调查手段,查明被执行人林海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国某始终昏迷,每日都会产生新的治疗费用,在巨大的打击和经济压力下妻子杨某突发性脑溢血,给原本的困难的家庭又蒙上了一层阴影。
本院受理立案的另一起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徐某在2017年9月乘坐王某驾驶的无号牌蓝色钱江禧王牌125型摩托车与张某驾驶肇事车辆相撞,徐某受伤后入院治疗37天,因重度颅脑损伤经司法鉴定为六级残疾。经我院生效判决判令由被执行人张某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117900.00元赔偿,由张某赔偿其他各项损失合计32万元,由王某按比例赔偿14万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在生效判决规定期限内履行了赔偿义务,因张某、王某未履行赔偿义务,申请执行人徐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执行过程中将张某名下肇事车辆以7000.00元的价格变卖,变卖价款已给付申请执行人徐某,我院已穷尽对张某、王某的财产查控,张某、王某再无可供执行财产。
徐某目前国某仍然昏迷,由其母亲和妻子照料,徐某已恢复部分意识但已失去全部记忆,意识不清,生活不能自理,由其老父亲照顾生活。国某、徐某向我院申请司法救助后承办法官立即审查国某的救助材料并及时报送政法机关,经审核政法委为国某提供了4万元的司法救助款,为徐某提供了3万元的司法救助款以解燃眉之急。
2020年8月5日上午我院为国某、徐某的家人发放了司法救助款,收到救助款的那一刻,手是颤抖的,心里却是温暖的,徐某父亲说,感谢人民法院,惦记着这个案件,惦记我们这个家庭,虽然女儿现在意识还不清晰,但是现在可以简单能说出几个字了,拿到了这笔救助款,要继续给她治疗,解决很大问题了。国某的家人表示会更精心的照顾他,做为妻子和母亲,她们相信终有一天爱人会醒来,儿子可以再喊一句妈妈。颤抖的双手、激动的心情、朴实的话语,温暖了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说世事无常,人生遇变故无情,但也有关怀暖人心,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用严谨刻画工作轨迹,用温暖关怀受伤家庭,严格执行行为,彰显执行温度,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