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庭审秩序 依法惩治没商量

  发布时间:2020-06-04 10:53:31


为更好地提高警队处置突发事件和快速反应的能力,近日梨树法院法警大队开展了一次无预告突击性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演练。通过此次演练,增强了我院法警大队实战意识,责任意识,为处置突发事件积累了经验,进一步提升了法警大队应急处突能力,强化了安全保卫工作实战能力。

此次的应突演练也是告诉大家

扰乱法庭秩序并不是小事,

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一下....

扰乱法庭秩序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九条的规定,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三百零九条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

(二)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

(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四)有损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处罚

根据刑法第309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相关法律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要冲动

也不要想着用暴力去解决

法警小哥哥们也不是吃素的

面对纠纷和矛盾也请当事人理性去对待

总之还是那句话 扰乱庭审秩序 依法惩治没商量

责任编辑:张浚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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