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梨树法院的法宣系列科普
我们都知道了法定继承的发生顺序
那么
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时
又应该如何确定继承顺序呢?
钱男与周女带着5岁的独生女儿小钱旅游途中发生了车祸,救援人员赶到时,发现钱男、周女、小钱均已死亡,但无法确定三人的死亡顺序。
通过调查后得知,钱男唯一在世的亲人为姐姐钱A,周女唯一在世的亲人是妹妹周C。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知道,三人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按照《继承法意见》第2条,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按下列规则推定其死亡的先后顺序:1、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2、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之间无继承关系,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由此可知,三人中,只有小钱无除了其父母之外的其他继承人,所以此时推定小钱先于其父母死亡,钱男与周女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小钱的遗产;钱男和周女各自都有其他继承人,且辈分相同,推定钱男和周女同时死亡,二人彼此不继承。所以,钱男的遗产由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钱A继承,周女的遗产由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周C继承。
这下您知道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