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妻子出轨引发的伤害案

  发布时间:2020-05-09 12:42:11


    近期大家是否都在关注明星分手的热搜?是否都在感慨爱情?在当今这个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的法治社会,因夫妻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案件逐年增多。离婚是法律赋予个人的权利,无论是什么原因导致感情破裂,既然选择了分手,就要理性对待,是忘记,或放下,都不应选择偏激、暴力的方式发泄自己的怨恨,再给彼此造成新的伤害。梨树区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孙某却不是这样,他与妻子于某离婚刚过了两天,就自以为抓住了于某婚内出轨的把柄,对于某进行极端报复,结果将于某打成轻伤,犯了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情摘要

    被告人孙某与被害人于某二人自由恋爱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夫妻感情一般。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孙某隐约感觉到于某在外面“有情况”,觉得于某背叛自己,两人多次发生冲突,最终因感情破裂而离异,于2019年10月15日经梨树区法院调解离婚。2019年10月17日15时许,孙某因翻看于某遗落在自家洗车中心的手机,遂怀疑其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便将刚进入洗车中心的于某拉进里屋进行逼问,并关上卷帘门,在逼问过程中,孙某用洗车中心的铁锯殴打于某背部、头部,并用螺丝刀扎伤于某嘴部、胸部及大腿内侧,期间对于某拳打脚踢,并用胶带和老鼠药对于某进行人身威胁,直至当日16时39分孙某见来人,方才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于某损伤属轻伤二级,不构成伤残。孙某于2019年10月17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其实,我只是想教训她一下,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后果...

    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时,孙某十分后悔,因自己一时的冲动,触犯了法律,不仅赔偿了于某的经济损失,而且也给自己招来了牢狱之灾。

    法官说法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并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构成故意伤害罪。

    日常生活中,绝大多数故意伤害案件都是由家人、朋友之间琐事处理不当引发。虽然案件起因于小事,但在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时,被告人往往情绪失控,对他人实施了无法遇见程度的侵害。引发矛盾的主要类型有家庭矛盾升级,婚恋关系裂痕,邻里之间不和,个人利益冲突等。结合本案,法官在此提醒,没有完美的婚姻,也没有不倦怠的爱情,好的婚姻需要两个人不忘初心,用心经营,彼此珍惜。即便情侣之间、夫妻之间因为某些原因不能继续而分手,就算不能做朋友,也不能成为仇人,要彼此祝福。即使对方感情有了新发展,也一定要持冷静态度,切莫心生不满、耿耿于怀,更不能以暴力行为泄愤,到头来只会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张浚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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