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曝光“八达岭长城恢复开放第一天就被人在墙体上刻字”的短视频,引发网友热议。目前,该刻字损坏文物者已经被有关部门找到,正在接受相关的调查。
不文明的行为不得不实施严厉的惩戒。4月6日起,《关于对破坏八达岭长城景区文物行为的惩戒办法》正式实施,对刻划、故意损坏等七类破坏文物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破坏文物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文明旅游行为,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限制购票参观。
近年来,故意损坏景区文物的行为被媒体报道的屡见不鲜,不仅因为缺乏社会公德和文明素质,更源于个人法律意识的淡薄。毁坏文物,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任、行政责任,严情况下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君不见“陈志成式”涂鸦令人作呕之极,还有那故意毁坏长城垛墙石的朱某,掰断兵马俑手指的美国青年迈克尔·罗哈纳,等等。他们法律意识淡薄,而这种不文明的行为,也给行为人带来相应的法律处罚。轻则行政拘留几日,重则触犯刑法。
刑法第324条规定:
1.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文明出行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而是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都身体力行!希望大家不要因小失大,触犯了法律的红线后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