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警集中观看了电影《金桂兰》,影片对我触动较大,深受教育。其中有几个片段是我强忍着泪水看完的,金桂兰的感人事迹深深的烙印在我心中……
金桂兰是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东京城法庭一名普通法官,没有审理过大案要案,却在百姓心中树起了一个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的光辉形象!金桂兰从事司法工作13年,审理的1050件案件中,无一例差错超限,无一例上访缠诉,无一例更审,无一例改判。金桂兰的作风和业绩赢得了群众的爱戴,先后获得了“省政法系统标兵”“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黑龙江省十杰女法官”等40多项荣誉。
影片中,金桂兰处理的那一起起各类民事纠纷,虽然都是些让人瞧不上眼的小案子,标的额也小,案情也不复杂,但是每一件金桂兰都办得十分认真。作为一名基层法官,金桂兰多年扎根农村法庭,由于长年辛劳,身患多种疾病,做过大小七次手术,但面对病魔,她始终以坚强的意志和乐观的精神,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她的身影时常出现在老百姓的田间炕头,她的笑容依然和蔼可亲,她受理的案子依然能在最短时间内审结。同事们都劝她休息,而她却说:“我是人民法官,要为百姓着想”,这是何等崇高的思想境界啊!她主审的千余起案件,没有重审、改判案件,没有超审限案件,没有上访缠诉案件,90%以上的案件都是以调解方式结案,在平凡的岗位上一次又一次把党的温暖和法律的公正带给基层群众。多年来,金桂兰坚持心系群众,秉公执法,依法办案,注重调解,默默奉献,在当地百姓中赢得了很高的声誉,被誉为“心系百姓的好法官”。2004年被党中央授予“时代先锋”荣誉称号,2007年当选为党的十七大代表。
让人印象深刻的是,2003年3月,金桂兰受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被告人是金桂兰一位多年好友的亲戚。好友求金桂兰手下留情。金桂兰说:“我是法官,得按法律规定办案。”好友拉下脸,摔门而去。在情与法的考验面前,她别无选择。她的弟弟找她帮忙疏通关系,调整一下工作,而金桂兰却没有因自己的便利条件去违背原则,没有辱没自己“模范法官”的荣誉。
金桂兰曾经说过,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经常向大家敲警钟。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我们作为审判岗位的一名法官,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警钟长鸣,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排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一纸裁判是关系每一位当事人命运的大事,司法的公正是法官孜孜以求的目标。尤其是刑事审判是依法治国的重中之重,关系到每一个人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权利自由,甚至是生命。刑事案件的公平正义,是每一个群众、每一个家庭都迫切需要的。因此,做一名法官,要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要时刻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既要严格遵守司法礼仪,又要规制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节制自己的欲望。法官的舞台不在觥筹交错的酒桌上,不在七彩斑澜的霓红灯下,也不在高谈阔论的喧嚣声中。法官的舞台只在庄严的法庭之上,只在高悬的国徽之下,只在清脆的法槌声中。只有用清廉的形象,坚定的信念,钢铁的意志,才能去守护好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作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