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法动态】推动院、庭长带头办案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9-12-25 09:40:44


    司法改革以来,梨树法院建立“院、庭长带头办案”工作机制,全面推行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督促院庭长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让审判经验丰富的院、庭长回归办案一线,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全院审判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来,院、庭长办理的案件占全院案件的89.16%。

    为了更好的推动院庭长带头办案,提高审判质效,梨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

    一是积极贯彻落实法官入额必须办案原则。让院、庭长回归法官角色本位,发挥“挑大梁、解难题、做标杆”的示范作用。明确院庭长办案数量,从而进一步提升审判业务技能,缓解一线办案压力。

    二是科学确定院、庭长审理的案件类型。我院建立了随机分案为主、人工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由电脑随机确定案件的承办法官,并按照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类案件自动与各团队法官向匹配,入额院领导按照分管部门列入相应的团队分案。一些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新类型的案件,在随机分案的基础上先行在院长、分管院领导间分案。

    三是完善对院、庭长办案情况的考核监督机制。审管办每月通报院庭长主办、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数量,并将其纳入法官绩效考核内容之一,促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四是突出院、庭长办案的示范及引导作用。为充分发挥院、庭长作为业务专家和资深法官的示范引领作用,梨树法院不定期组织年轻法官及辅助人员观摩院、庭长开庭,让年轻法官及后备审判力量在耳濡目染中得到业务锻炼。

    院、庭长带头办案,高水平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就是最好的实践课程。通过言传身教、典型示范,充分发挥“传、帮、带”指导示范作用,带动全体员额法官努力钻研审判业务,有效提升司法能力,为全体审判人员做表率、立标杆,使院、庭长办案成为司法新常态,不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张浚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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