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梨树区法院审判员,今年已52岁,由审监庭调至民一庭后,审结民事案件309件,调解率达到94.7%,所审结的案件息诉达到100%。
让“打官司”的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我确定自己的思维坐标。让调解作为审判艺术的升华,用不同的方式实践着自己的工作方向,依法调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定纷止争,为社会弱势群体撑起一片呵护的蓝天。
化解当事人的纷争,仅靠“坐堂问案”是不够的,还需要靠法官的诚心,化解纷争的耐心,将调解延伸到当事人的家中、邻里之间,我审理苏永兰诉陈茂华赡养纠纷一案,双方系母女,原告苏永兰已81岁,被告陈茂华62岁,原、被告均已满头白发,步履蹒跚,开庭查明事实后,经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被告以无经济能力为由,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我本可依据事实,进行判决,但双方的亲情会因此泯灭,也会给案件执行增加困难,我根据当事人的身体状况,到原告苏永兰在家中,耐心与原告攀谈,怎奈原告耳聋眼花,语言迟钝,花费一个上午的时间,才让原告体谅被告的生活处境。我又到被告陈茂华的住所,讲明赡养母亲是子女应尽的义务。然后,又将母子召集在一起,由居民委主任参加,经过几次说亲情、唠家常,终究亲情感悟,被告陈茂华被感化,当即决定将母亲接到自己家中赡养,原告苏永兰愉快的撤诉。
对当事人要诚心,调解要耐心,抓住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让事实和证据说话,随时掌握当事人的心里状态,说理说到当事人的心里去,让当事人感到法官不偏不倚,法官所做的工作让当事人理解,人性化的执行法律当事人也容易接受,我在审判中形成了自己的工作思路,这样对待和审判民事案件,将调解作为一种审判的艺术不断挖掘、扩展,原、被告达成和解的机缘也多,使案件调解、撤诉率的明显上升。今年4月,在审理岳继荣诉岳本亭土地经营权一案中,原告岳继荣系被告岳本亭之父,同系凤山村村民,原告岳继荣已76岁,5年前到被告家居住,并告知村委会将承包的10亩地划归岳本亭的名下,因生活琐事,双方相处不睦,岳继荣从儿子岳本亭家搬出,并要求返还10亩地,被告岳本亭拒绝返还。我开庭查明案件事实后,双方争执的是土地,但矛盾纠纷的根源是因为生活琐事引起的心理的疏导已成为案件的关键,我注意掌握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对被告说明其父是赌气要回土地的缘由,即使土地返还给老人,也无能力耕种,做儿子的应尽孝道,经过诚心、耐心的工作,被告岳本亭主动找其父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得到了岳继荣的谅解,土地经营权纠纷到此划上句号,这个家庭又恢复了往日的幸福、和谐。
我将调解作为一种审判艺术去追求,不断丰富了调解的内涵,“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成为自己不倦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