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法小课堂——法院的“书”之“调解书”

  发布时间:2019-10-22 15: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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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梨法小课堂

    上节课我们讲到《法院曾经送您的“书”之“判决书”》

    课后

    你是否对判决书有了新的认识?

    有没有拿出法院送你的判决书重新阅读一遍?

    “我不愿意调解,法院爱咋判咋判,我就听法院的。”

    “调解书有用吗?他不还我钱咋办?”

    你来法院打官司

    有说过上面的话吗?

    如果有,那么今天的课一定要听!

    梨法小课堂又开课啦~

    今天我们学习与“判决书”联系比较密切的另一种“书”

    讲一讲《法院曾经送您的“书”之“调解书”》

    调解书的定义

    “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调解书与判决书的相同点

    有些当事人有误区,认为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才“厉害”,调解书相比判决书,有点“弱弱的”。其实不然,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确认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法院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即已得到解决,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双方当事人均不得就同一诉讼标的再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结束诉讼程序。法院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结束诉讼程序的一种正常方式,凡是调解结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另行判决或者继续进行审理。

    三、具有强制执行力。法院调解书生效后,产生与法院判决书同等的执行力,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法院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调解书和法院判决书的区别

    也是很大的

    首先,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法院调解书反映的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协议的内容;法院判决书反映的则是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决的形式解决纠纷的内容。特别强调两个词“自愿”“合法”,这是法院调解的前提。

    其次,体现的意志不同。法院调解书在合法的前提下,主要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法院判决书则体现了人民法院的意志即国家的意志。

    再次,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法院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而第一审法院判决书只有在上诉期过后,当事人不上诉的情况下才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书的优点

    在多种纠纷的解决方法中,调解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模式。调解解决纠纷体现了追求社会和谐的理想。通过调解,可以有效避免冗长的法庭诉讼,减少人力、物力上的耗费,避免浪费司法资源,降低纠纷解决成本;调解可以有效避免“执行难”,在诉讼中,当事人如能达成和解协议,一般自愿履行率较高;除此之外,调解可以避免纠纷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所以,梨法小课堂特别提醒:调解实在是节约诉讼成本、减少诉讼时间化解诉讼矛盾的“最佳神器”!

    以上关于调解书你弄懂了吗?

    今天的梨法小课堂就到这里

    如果有疑问,欢迎留言!

    接下来梨法小课堂还将推出

    《法院曾经送您的“书”之“裁定书”》

    欢迎阅读!

责任编辑:张浚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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