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难于执行的承包合同纠纷案,经梨树区法院执行干警努力做思想工作,最终让马某如愿拿到了自己应得的工程款,自己的实际利益得到了法律保障。
2015年,刘某等三人经协商决定成立养殖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刘某某为公司法人代表,三名股东各出一部分资金,马某承包了养殖厂的一期工程,工程完工后,养殖公司陆续给付马某部分工程款,至2017年10月,养殖公司尚欠马某21万元工程款没有给付。2018年2月,马某在索要无果后,将养殖公司告上法庭,经法院判决,养殖公司给付尚欠马某工程款21万元。判决生效后,养殖公司并未履行义务,马某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办案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然而,被执行人仍未履行。
后经调查得知,养殖公司因管理不善已停止经营,养殖公司所建的厂房尚未办理房屋产权手续,除厂房外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针对养殖公司的实际情况,办案人员考虑如果对养殖公司的部分厂房进行评估拍卖该案会很快执结,但因厂房无证照并且外人购买后,将来公司一旦恢复经营将会遇到极大阻碍。
为使养殖公司保留后续能力,办案人员及时约谈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以使双方当人相互谅解、相互让步,特别是向养殖公司法人刘某讲明拒不履行判裁文书将承担的严重后果。在办案人的耐心说服下,逐渐消除了刘某的抵触情绪,态度有了明显转变,当场表示由各位股东凑足10万元先给付马某,余款在2020年5月末前履行,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刘某还写下了保证书。
今年以来,梨树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执行工作各项指标均有大幅度提升,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