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开学季,又一年教师节姗姗到来。
生病了还要坚守岗位?
生完孩子,竟然发现被辞退了?
……
这几年,这样的新闻屡见不鲜。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人类传承文明和知识的根本途径;教师则是辛勤的园丁,把我们培育成才。但每一年的教师节,教师权益保护却都是个不容回避的话题。上面所说的这些行为都是侵犯教师权益的。对于辛勤的教师来说,有哪些是他们应得的合法权益呢?我们来看一下吧。
一、薪资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怎么说: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教师法》怎么说: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除了正常的工资待遇,还应享有必要的休假,五险一金配齐。
二、应享有健康权
《民法通则》怎么说: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职业病防治法》怎么说: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现状:如今的老师,无论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因为日常手头的工作,都特别的忙碌。有时候生病了都带病坚持工作。老师们也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呀。
三、 《教师法》怎么说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
但如今,教师受辱的事频频发生,只因询问几句关于功课问题,便把老师打到在地。曾有人戏称:“老师、医生也成了高危职业”,在如今社会大环境下,老师应当维护自己应得的权益。莫让老师,流血又流汗呀。
四、寒暑假带薪休假
《教师法》怎么说: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
不过广大教师朋友们要注意一下呀,如果已经享受了寒暑假,且假期时间超过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将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福利了。
无尽讲台生涯,落下了多少粉笔雪花,度过了几轮寒暑冬夏,仍然春风度雨,浇灌无数桃李。我们感谢老师,祝愿老师工作顺利,未来的坦途充满掌声鲜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