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手机不离身,吃饭玩、睡觉玩、聚会玩、甚至开车的时候也是机不离手,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拿着手机聊微信、接打电话……但你知道吗,在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其实就是我们常常提到的分心驾驶,这可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隐患,而导致分心驾驶的头号元凶就是智能手机。
部分驾驶人员认为在开车时使用手机接打电话或者微信聊天很正常,以为这不算是交通违法行为。但是根据相关研究机构的研究表明,开车时使用手机存在着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驾车时接打电话或者微信聊天危害有一下几方面:
1.妨碍驾驶。驾驶人开车打手机或微信聊天时单手把握方向,对驾驶车辆形成较大妨碍,影响车速控制、车距把握,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2.分散精力。英国一家交通研究所最近公布的测试结果表明,开车时使用手机,大脑的反应速度比酒后驾车时慢30%,年轻人驾驶车辆接打手机相当于70岁老人驾驶车辆,开车打手机发生车祸的风险比正常驾驶时高4倍以上,有70%的致命事故是驾驶人注意力不集中造成的。
3.视野狭窄。开车时打手机会使驾驶人的视野变得狭窄,降低外围视觉的感知能力。使用手机的驾驶人更可能错过交通信号,经常看不到公告栏和其他标志。
4.分散注意力。开车打手机会因分散注意力,导致车速降低,影响了其他车辆的通行率,引起交通拥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或许你认为大不了就是一个行政处罚,交点罚款,再严重也不过是行政拘留,可事实远远比你想的更加可怕。
2019年6月27日,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交通肇事案,且当庭宣判。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12日8时55分许,被告人王某驾驶黑GA××××号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沿S206省道由鸡西市鸡冠区往鸡西市梨树区方向行驶,行至S206省道41公里600米弯道处时,由于接听手机微信视频电话,被告人王某没有瞭望前方路况将车辆驶入对向车道,与被害人崔某某驾驶的黑G×××××号夏利牌小型轿车相撞,造成被害人崔某某死亡、乘客赵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鉴定,崔某某符合生前与钝性物体相互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赵某某的损伤属于轻伤一级。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王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崔某某无责任。2019年3月12日被告人王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就是因为在驾驶车辆时接通微信视频电话,分心驾驶,最终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从被告人角度而言,一方面构成刑事犯罪,成为刑事被告人,另一方面又要面临巨额赔偿,给家庭带来极大经济负担;从被害人角度而言,给被害人家庭造成难以磨灭的痛苦,可能是婴幼儿没了父母关爱,可能是新婚夫妻从已婚身份变为丧偶,可能是年迈的老人白发人送黑发人。血的教训就在眼前,还不能使大众警醒吗?
许多驾驶员对分心驾驶的危害程度认识不够,觉得自己也就是看一眼手机,多注意点就应该没有问题。正是这样的侥幸心理,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分秒之间,就摧毁了两个甚至更多的家庭。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珍爱比此的生命,让我们谨慎驾车,远离伤痛,收获更多的幸福和安宁!